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精神,学校将依托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优质师资力量,加快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集聚更多扎根中国、懂得国际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复合型人才,特开设法学(知识产权方向)单独招生计划。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2013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2015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专业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同济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03),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所报考的专业、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电子信箱必须准确无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考生携带下述“现场确认须知”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到同济大学报考点(考点:3103)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9日-12日,具体安排见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的相关公告。
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并现场采集数码照片。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须知
(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所有考生必须持毕业证书原件;
(3)所有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济大学单独考试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点击文件名下载)和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并签名的《专家推荐书》(点击文件名下载);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日期
2016年1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初试地点
由报考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2017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通知信息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七、录取
1、录取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z.tongji.edu.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单独考试考生均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应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4)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按培养协议书执行。
3、学制、修读年限和学习方式
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制为2.5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
以单独考试招生方式的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一般为双休日或阶段集中形式上课。上课地点为上海。
八、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九、 其他
(1)我校2017年仅法学专业(代码:030100)接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其他专业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3)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询。
(4)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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