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现已制作完毕,经录取院系政审合格、人事档案已寄到录取院系且审核合格、定向就业协议书(仅针对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答辩通过证明(或硕士学历学位复印件,仅针对应届硕士毕业生)已寄到研究生院招生处并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可进入到录取通知书寄发流程。
请同济大学应届本科生和获取方式为“自取”的考生(可发名单)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6月30日(下午14:00-16:00)到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瑞安楼512室领取录取通知书。我处将于7月4日起分批通过EMS寄发选择“邮寄”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请保证通讯方式畅通,注意查收。
其他事项说明:
1.硕博连读考生的领取方式统一为“自取”;自取时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证和100元报名费。
2.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点击下载,委托书必须亲笔签名)及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无法在上述时间内自取或委托他人前来领取录取通知书,可以在7月3日之后的工作日(上午8:30-11:00,14:00-16:30)到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瑞安楼512室领取。
4.录取通知书材料中包括录取通知书(正副本)、一卡通、行李标签(非必需,复印有效)和商业保险(非必需,自愿参加)。
5.登录http://yjszs.tongji.edu.cn/bsbm.do查询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情况。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