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为材料审核结论为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
一、资格复审
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打印好的《复试通知书》(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没有复试通知书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报考资格复审日期:5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四平路校区验证地点: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瑞安楼512室
或者5月25日上午8:00,四平路校区验证地点:瑞安楼512室。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须提供材料
经研究生院复审盖章的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和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复试内容
以复试前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外语综合考核题型为阅读理解和翻译。
四、体检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者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复试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体检地点:校医院(四平路校区:赤峰路50号同济大学校医院二楼体检中心)
咨询电话:65983225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