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6年拟录取硕士生信息查询、修改通讯地址、政审和调档等事宜的通知
【本通知不适用于直博生及录取专业为金融硕士(025100)、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教育硕士(045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翻译硕士(055101、055102、055109)、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085212)、护理硕士(1054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硕士(1253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人文学院(210)的艺术硕士(135108)的考生,上述录取专业考生的政审调档等事宜请关注同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联系电话:65983834,联系部门:同济大学在职教育处。直博生的政审调档等事宜请关注本网站博士通知和本人邮箱】
一、拟录取信息查询: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结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zs.tongji.edu.cn/)查询拟录取结果。
推荐免试生的拟录取结果以2015年10月底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确认的拟录取信息为准,不提供其他查询方式。
二、修改通讯地址:
拟录取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zs.tongji.edu.cn/)修改个人通信地址(截止时间为5月29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录检工作结束后,我处将按照修改后的地址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如考生需自己领取录取通知书,请在通讯地址栏填写“自取”并将通知书获取方式选择为“自取”,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请留意我校研招网上的相关通知。
注意:
1.建议非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将通讯地址修改为家庭住址,以免毕业离校后,录取通知书无法投递。
2.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默认为“自取”。
推荐免试硕士生登陆系统的考生编号请查询《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信息表》(点击标题下载)。
三、政审
拟录取考生需打印《政治审查表》(点击标题下载),填妥表格中相应内容后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经负责人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的《政治审查表》于5月30日前寄送至录取院系的分党委或党总支负责老师,联系信息请查询《2016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政审联系人》(点击标题下载)。应届本科毕业生如需缓寄档案,请在《政治审查表》中填写拟缓寄日期(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注意:
1.不得将《政治审查表》寄至学校研招处,否则将影响政审和录取。
2.为免材料遗失影响政审,建议使用EMS寄送。
四、调档
(一)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打印《同济大学拟录取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档函》(点击标题下载),填妥所有栏目后,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并请经办人及时办理。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缓寄档案。
注意:
1.同济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本科院系与硕士院系相同,则不需要打印《政审调档函》。
2.档案接收单位请注明:****学院。请勿将人事档案寄至学校研招处,以免影响录取。
(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含少高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打印《同济大学拟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函》(点击标题下载),填妥所有栏目后,交工作单位,并请经办人及时办理。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无需调档。
(三)少高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少高计划(非在职)考生需要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具体办理手续参考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调档步骤。
五、协议书
(一)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无需签订协议书。
(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1.少高计划硕士研究生
拟录取的少高计划硕士研究生根据是否在职,签订相应协议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点击标题下载),一式四份(或五份),填写完成后,请于5月30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回研究生院招生处。
如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招生单位先行签订,请考生将本人签字的四份(或五份)协议书连同回寄地址一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处,我处签订完成后,将按照回寄地址寄给考生。协议书签订完成后,考生需将两份(用于研招处留存和存入考生本人档案)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回至学校研招处。
2.拟录取为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的硕士研究生详见本通知第七条
3.其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除上述两类以外,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签订《同济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点击标题下载),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完成后,请于5月30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回研究生院招生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512室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电话:021-65982944
六、录取通知书的寄发
政审合格,人事档案寄到并经审查合格及相关协议书(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签订好后,我们将陆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届时会在本网站公布已寄发通知书的硕士研究生名单,请勿来电、来人询问此类事情。
七、关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的考生(含推免生、统考生)
我校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单位暂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其人事档案请请寄往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上海市成都北路600号西楼,联系电话:021-63527591,邮编:200003。需下载打印《政治审查表》,填写《政治审查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培训基地)。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拟录取考生需要签订《住院医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具体通知请关注本网站后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