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0月25日上午)同济大学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期间考生报考条件、报考点审核不符合相关条件考生的修正提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10-12 浏览次数:

根据《同济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2024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同济大学2024年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4年同济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简章》《2024年同济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考点代码:3103)》我校审核了截至2023年10月25日上午11:00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数据,现将审核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类型及修正提示汇总如下,具体相关考生名单见文末附件(按考生姓氏首字母排序)为确保后续报考流程顺利进行,请相关考生按要求修正报考信息。


类型1: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修正提示:根据《同济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除专项计划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全部为定向就业”因此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请相关考生及时修正。


类型2:全日制招生专业不接收定向就业考生

修正提示:报考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报考时报考类别应选择“11非定向就业”(“少干计划”考生除外)。住院医师计划先按全日制非定向填报,录取后再填定向单位(培训基地医院)。


类型3:报考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修正提示:根据根据《同济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我校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为: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请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专业的考生及时修正。


类型4:法律(法学)不接收非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不接收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修正提示:根据《同济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须满足“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请相关考生即时修正报考专业。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须满足“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请相关考生即时修正报考专业。


类型5:报考专业不接收应届本科生

修正提示: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招生目录。


类型6:非沪籍往届生且工作未满6个月,报考点选择不合要求

修正提示:根据《2024年同济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单位的非沪籍工作地在上海的往届生须提供2023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计费成功记录图像。请在沪工作未满六个月或未相关社保要求的考生即时修正报考信息。


类型7:毕业年限不合要求、报考专业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医学院临住项目

特别提示:请详细阅读我校《同济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2024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同济大学2024年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4年同济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简章》关于毕业年限、招生专业接收学生类型的具体信息。医学院临住项目仅接收毕业时间晚于20231月的临床医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特别提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

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系统内关于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提示更正信息直至校验通过,如有其他相关问题可咨询我校研招处。


请考生结合名单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原因,认真对照招生章程和网报公告中相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重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或重新选择报考专业或报考点。同济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247;同济大学报考点代码:3103


注意:

1名单在网报期间将持续更新,请密切关注;

2)受网报信息的限制,未在下列名单的考生不一定符合我校作为招生单位或报考点的相关要求,请有意报考我校或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的招生章程和网报公告


如有疑问,详请咨询同济大学研招处:

咨询电话:021-65982944

咨询邮箱:tjyzc@tongj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