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现将我校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9:00-2021年5月21日9:00。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同济大学监察处或研究生院招生处反映。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瑞安楼512室
邮政编码:200092
电子信箱:tjyzc@tongji.edu.cn
电话:021-65982944
传真:021-65988292
同济大学监察处监督电话:021-6598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