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8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相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7-16 浏览次数:

一、拟录取信息查询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结束,考生可于2018年7月12日10点后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yjszs.tongji.edu.cn/)“博士报名查询系统”查询拟录取结果。直接攻博生的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

二、修改通讯地址

拟录取考生可登陆“博士报名查询系统”修改个人通信地址(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在调档、政审等工作结束后,我处将按照修改后的通信地址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如考生需自己领取录取通知书,在“拟录取信息查询”栏目中将通知书获取方式选为“自取”。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的通知。

注意:

1.建议非本校的应届硕士、本科毕业生将通讯地址修改为家庭住址,以免毕业离校后,录取通知书无法投递。

2.建议本校应届硕士、本科毕业生将录取通知书获取方式改为“自取”,以免在邮寄中丢失。

三、政审和调档

(一)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可登陆“博士报名查询系统”下载打印《录取调档函》和《政治审查表》,填妥表格中相应内容后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经负责人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的《政治审查表》于7月25日前寄送至录取院系的分党委或党总支负责老师,具体联系信息在《录取调档函》下方。应届硕士、本科毕业生如需缓寄档案,请在《政治审查表》中填写拟缓寄日期(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注意:

1. 请勿将《政治审查表》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处,以免影响政审及录取。

2. 人事档案接收单位请注明:同济大学****学院。请勿将人事档案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处,以免影响录取。

3. 为免材料遗失影响政审,建议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送《政治审查表》;档案材料的寄送按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四、答辩通过证明

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请及时将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答辩通过证明)寄至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五、其它事项

1.户口和组织关系:后期按照同济迎新网(网址:http://hello.tongji.edu.cn/)有关通知办理。

2.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不需要进行政审和调档。

3.录取通知书的寄发:政审合格、人事档案寄到并经审查合格、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答辩通过证明)寄到及相关协议书(仅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好后,我们将陆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届时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已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博士研究生名单,请勿来电、来人询问此类事情。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512室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电话:021-65982944